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2021年度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