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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外经贸局积极向企业宣传国家“走出去”优惠政策
【时间:2008年06月30日】   【来源 : 】   【字号    
  日前, 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07年度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继续对2007年度从事境外投资、境外农、林、鱼业和矿业等资源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设计咨询等给予资金支持。这是继05和06年度之后国家第三个年度对境内企业“走出去”进行资金扶持。
  2007年我区符合专项资金申报初步条件的项目为3个,分别是海信在荷兰设立的欧洲研发中心项目、中达长信实业在美国设立勃兰特利国际公司项目、龙海进出口公司在法国设立拉图拉甘(国际)有限公司项目。
  目前,区外经贸局在组织符合初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的同时,正积极地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我区有境外投资意向的十几家企业,以利于企业根据国家政策有针对性地调整投资战略,完善“走出去”相关手续的办理和材料的收集,促进我区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更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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