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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
市南区文化事业概况

超级用户  2006年04月28日


  文物工作
  2004年12月,成立了市南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工作坚持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初步完善了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确定了文物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委派专职人员开展文物管理工作,争取文保经费投入。区所属的文化遗产保存完好率在95%以上。2004年,青岛市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我区有3处,占50%;全市131处市级历史优秀建筑中我区有109处,占全市83%。市文物局确定65处历史优秀建筑及名人故居准备申报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市南就有46处,占全市上报率的71%。青岛市20处文化名人故居均在市南,占全市的100%。我区还有大量的教堂、寺庙、博物馆。这些文物古迹,是我们的珍贵财富。在此基础上,我区文管工作人员还出色的完成了市文物局交付的紧急任务,青岛江苏路文物保护建筑与青岛中山路文物保护建筑在山东省第三批省保工作中的汇报材料。配合市文物局的领导与专家一起现场普查市第二批文保建筑200处,其中市南区的历史建筑占总数的80%以上。2005年,市南区承办了青岛市文化遗产保护进社区现场会。负责编著了《青岛德国建筑——山东省历史文物保护单位上报材料》,其中市南区编著23处,同年被评为青岛市文物工作先进单位。
  市南区2002年被评为省级社会文化先进区,2005年被评为全国社会文化先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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