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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路街道价格监督进社区实施方案
制发机关:金门路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
  为响应区有关部门部署的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进一步加强金门路街道价格监督的力度,完善各社区的价格监督体系,形成价格监督网络,维护管区居民的合法利益。根据市关于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精神及区《市南区价格监督进社区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结合我管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网络
  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部署下来后,办事处领导非常重视,专门开会研究,认真组织传达和学习《市南区价格监督进社区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专门成立了金门路办事处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联络站,由办事处分管社区工作的尹君副主任任联络站站长,全面负责此项工作。在办事处的民政事务科下设办公室,由民政事务科科长任联络员,负责价格监督进社区的日常工作。并在各社区成立社区义务价格监督站,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任监督站站长,各社区聘请3名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组成社区价格监督服务日常管理小组。
  二、工作内容
  办事处工作联络站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档案,并制做了宣传咨询活动记录、学习培训知识讲座记录、监督员名单、监督巡视记录、绿色课堂讲座计划、居民举报记录、社区绿色消费会议记录等表格,使相应档案做到统一、一致。
  各居委会在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以“五进”(价格政策公示进社区、价格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价格执法监督进社区、明码标价进社区、价格服务进社区为)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工作,落实好一栏一屏一册、三个到位、五个建立(一栏一屏一册:即街道、社区设置价格收费监督公示栏、安装电子价格触摸屏或电子显示屏、发放《社区居民价格及收费政策法规明白手册》。真正做到三个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培训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五个建立(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建立社区义务价格监督站;建立义务价格监督员队伍;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职责;建立活动档案),不断完善社区价格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通过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宣传和发动,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的维权意识,增强社区居民价格监督的参与意识,增强社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从而规范社会的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居委会板报、宣传栏和《致管区居民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在社区召开座谈会、价格法规宣讲、现场开展咨询、发放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资料等方式,让居民了解价格监督进社区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从而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价格监督进社区的活动中去。
  通过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的定期巡查,社区价格监督服务日常管理小组的工作的开展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价格服务。在建立和完善社区价格监督网络的基础上,积极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社区价格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上报区有关部门。
  各社区要重视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做好记录和总结,办事处定期对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从而不断促进社区价格监督和价格服务工作。
  三、制度责任
  (一)建立进社区工作监督制度。各街道办事处价格联络站要加强与区物价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指导街道社区抓好价格监督工作,及时研究处理社区价格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每周居委会碰头、每月联络站汇中、每季度向上级汇报。
  (二)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办事处联合区物价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街道价格联络员和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价格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进入角色,及早熟悉和胜任本职工作。
  (三)街道价格监督联络站工作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每半年至少对社区价格监督站进行一次价格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
  2、抓好社区价格监督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制定《义务价格监督员考核细则》,指导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开展好义务价格监管工作。
  3、每年度对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讲评。
  4、每季度对社区价格信息公示栏内容进行一次检查,督促社区价格监督站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5、建立重要价格活动登记上报制度,每季度向区物价局通报一次工作情况。
  (四)街道价格监督联络站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
  2、落实好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对街道、社区的公示栏、电子触摸屏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公示内容有效、合法。
  3、密切联系群众,调查和反馈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价格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协助价格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对发生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物价部门报告,配合物价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配合物价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人民来信来访的检查、处理、答复工作。
  6、配合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协调处理价格收费争议;
  7、协助物价部门做好价格调研、价格监督和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和物价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区义务价格监督站工作职责
  1、围绕社区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采取设立咨询台、价格和收费公示牌、宣传栏、发放宣传价格法规和政策资料等多种形式,及时把价格法律、法规送到社区居民手中。
  2、做好价格收费公示工作。在区物价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对公示栏内容进行更换,并抓好对公示栏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公示栏完好。
  3、协助物价部门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在街道、社区醒目位置设立价格宣传栏,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帮助社区群众协调解决价格纠纷。
  4、开展市场价格监督和价格服务。监督社区经营单位(户)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收集价格信息,反映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向区物价部门报告价格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社区居民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价格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
  (六)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工作职责
  1、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依法在社区内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利益。
  2、协助物价部门做好价格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3、协助区物价部门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
  4、发现并举报涉及居民负担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帮助居民维护个人的合法利益。
   
   
   
                                                                 
                            
   
   
   
   
  附:金门路办事处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联络站
  人员名单
   
  站  长:尹  君金门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联络员:于  彦 金门路街道办事处民政事务科科长
  成  员:闫早田 金门路街道办事处民政事务科主任科员
          马  健 金门路街道办事处民政事务科科员
  张天冲 金门路街道办事处民政事务科科员
  张维新 仙游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青年 高雄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许传东 上杭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宋春华 三明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于  敏 逍遥社区居委会主任
  盖丽华 漳州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玉珍 大尧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春梅 银川西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民强 天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联络站在下设办公室负责价格监督社区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民政事务科。
金门路街道办事处
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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