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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路街道与商家签订协议,确保救灾应急物资供应
【时间:2009年11月07日】   【来源 : 】   【字号    
  为认真落实救灾应急预案,金门路街道立足于“防大灾,抗大险,应大急”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近日,街道与生活家超市、医保城等商家签订了《救灾应急物资供应协议》。在《协议》中双方约定:如发生突发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商家在保证物资质量、物资价格、物资数量的原则上,随时确保食品、药品、饮用水和粮食等各类救灾物资能够及时、充分供应,从而能根据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设定的应急行动规程,做好抢险救灾期间灾民生活安排工作。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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