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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设施备案
执法依据: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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