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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约束机制,落实“创先争优”工作
制发机关:开发建设局
成文日期:

区开发建设局,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创先争优深化“首善先锋”党建品牌建设部署,把该项工作与开发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执行《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加强拆迁管理,规范拆迁行为。完善拆迁许可发放程序,坚决杜绝拆迁中不履行拆迁补偿政策、补偿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010年我区启动了燕儿岛路二期、八大湖小区两个旧城改造项目,共涉及被拆迁居民1729户。其中八大湖小区1014户,已有694户居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643户居民搬家腾房。在媒体报道八大湖小区改造项目有关情况后,我局总结经验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在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旧城改造工作,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以各种方式开展群众工作,稳定局面。一是继续做好群众安抚工作。采取和居民面对面做工作等方式,深入了解每户居民的真实想法和诉求。综合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形成了《南京路民政局干休所周边、八大湖小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有关情况说明》,并自712日开始,由街道、社区组成的20个工作组,逐户与已签订协议的居民联系,发放到居民手中,让居民了解回迁安置的具体情况。二是研究提出加强旧城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封闭完善的工作方案,依法、科学、有序地推进旧城改造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加大正面引导力度,及时占领各种舆论阵地,对辖区内有关旧城改造的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向群众讲明政策,讲清工作进展,正确答复群众疑问,稳定群众情绪。四是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拆迁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拆迁承办单位的管理,强化政治教育以及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严格依法行政。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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