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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制发机关:中共市南区委组织部 市南区人事局
成文日期:
区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8月份,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核心能力培训的通知》下发以来,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紧密联系各自实际,认真开展了以判断形势、科学创新、应对危机、依法行政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按照培训活动总体安排,目前,全区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已进入考核阶段。为检验培训成效,督促培训工作进展,现就培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于11月上旬至中旬自行组织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培训进度和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二、组织培训考核前,各部门(单位)要对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学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学时登记工作。未达到20培训学时的公务员,不得参加培训考核。12月中旬,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将按照《青岛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学时进行审验。
  三、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业务职能和学习培训内容,围绕检验公务员判断形势、科学创新、应对危机、依法行政等核心能力是否提高,重点确定一项核心能力,作为培训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原则上采取案例考试的形式,也可采取撰写调研报告等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将公务员考核成绩进行填表汇总(见附件),连同培训考核组织实施情况的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意见建议等),于11月17日前归口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区人事局干部科。
  五、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考核,是公务员管理和队伍建设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筹划,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将适时组织一次检查,并通报培训考核有关情况。
  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88729339
  区人事局干部管理科联系电话:88729572
       附件:市南区公务员核心能力培训考核情况统计表.doc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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