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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核发
执法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第十五条 各地要严格掌握扶持政策的对象范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为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核发《再就业优惠证》,作为享受扶持政策的凭证。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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