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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开展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制发机关:
成文日期:2009年6月2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年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发挥好社区矫正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目标,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质量为核心,按照“社区矫正重在规范”的整体要求,在制度完善、规范执法、落实保障上下功夫,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力量,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不断创出我区矫正工作新业绩。
  二、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现象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开展活动,达到五个“新”,即“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意识有新增强、社区矫正组织管理建设有新进展、社区矫正规章制度建设有新成果、社区矫正衔接机制有新突破、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有新提高”的工作目标,力争从思想上、源头上和机制上保障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工作步骤
  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从2009年7月开始到8月下旬结束,
  分组织学习、整改规范、评估总结三个阶段。
  (一)组织学习阶段。(2009年7月上旬—中旬)
    认真学习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年活动的
  意见》(青司发〔2009〕96号)、《关于加强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的意见》(青司发〔2009〕89号)、《青岛市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管理暂行办法》(青司发[2008]99号)、《青岛市司法局关于适用非监禁刑社会调查暂行办法》(青司发〔2009〕121号)和《青岛市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暂行办法》(青司发[2008]194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对照查找自身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明确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制定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年活动的工作计划。
  (二)整改规范阶段。( 2009年7月中旬— 8月中旬)
  整改规范阶段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着力点,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重在规范”的总要求,强化以下五个方面的规范工作,达到在规范中提升改造教育质量,在规范中创新特色和新成效。
  1、规范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市南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建立健全街、居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2)街道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完善工作信息网络,配备微机、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
  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3)街道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队伍,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队伍,争取由各街道办事处出资聘请司法协管员,每个司法所配备1-2人;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聘请热心社区矫正工作并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社会志愿者组成。
  2、规范监督管理
   (1)落实定期排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矫正对象的排查活动,及时上报月、季度统计报表。
   (2)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年内对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全部落实异地托管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对户口迁移的,要落实迁移地的详细地址,并将档案材料上报区矫正办公室。
  (3)落实报到管理和走访制度。加强日常报到的监管和重点对象的重点访和一般对象的正常访工作。
  3、规范工作制度
  (1)落实集中学习教育制度。正确处理好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的关系,确保集中教育的时间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个别教育要做到“五必谈”,即: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必谈;有思想波动时必谈;遇到实际困难与问题时必谈;受到奖惩时必谈;期满解矫时必谈。
  ( 2)落实人格调查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适用非监禁刑的罪犯委托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审前社会调查制度,社区矫正组织要最大限度地参与审前调查,客观公正地提出量刑建议。
     (3)落实公益劳动制度。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着力创新公益劳动的方式和手段,完善劳动支付令制度,确保12小时的公益劳动时间。
     (4)落实心理矫治制度。年内各街道要建立心理矫治工作室,依托市南区心理医院,开通心理咨询热线,聘请心理医院医师或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社会志愿者,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重点加强有心理问题及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咨询,提升矫治工作水平。
  4、规范考核奖惩
     (1)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各街道要根据市局《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日常考核,健全考核档案,对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实施奖惩。
  (2)落实危险评估制度。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情况、现实表现、社会环境、家庭情况、工作生活等多种因素对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危险性程度作出综合分析及评价,依据评估结果制定矫正个案和对重点人员实施管控。
  (3)落实分级处遇制度。根据社区服刑人员表现及考核情况,
  实行等级管理和不同矫正相应处遇。
  5、规范基础管理
      (1)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全区档案格式,建立矫正对象的一人一档制度。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应包括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相关的法律文书、思想汇报、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及矫正对象的报到、公益劳动、考核等情况,保证材料的原始性、真实性、动态性和规范性,矫正对象解矫后,档案统一由街道司法所保存。
  (2)统一矫正个案。由区矫正办统一发放《社区矫正个人档案》,内容包括: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登记编号、心理测试及矫正建议、矫正措施、谈话记录、思想情况分析记录等内容。
     (3)统一台帐资料。矫正工作台帐资料应包括: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情况;社区矫正的学习教育情况,包括教学计划、教育活动记录、组织技能培训等;组织公益劳动情况;帮困解难工作情况;志愿者开展工作情况等。
  (四)评估总结阶段。( 2009年8月中旬—下旬)
  1、总结工作。各街道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和实际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8月25日前通过金宏网上报区矫正办公室(安置帮教科)。
  2、组织召开现场会。通过开展“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年”活动,树立一批规范管理好、社会效果好、矫正质量好的先进典型,8月底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整合力量,密切工作配合。各街道要善于利用社区资源优势,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作中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整改解决一批难点问题,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3、注重调研,拓展工作思路。各街道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要不断拓展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确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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