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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律师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方案
制发机关:
市南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09-06-29
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司发通[2009]74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意见》(南发[2009]10号)及区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帮千企、走百社区、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南政法[2009]20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区领导对法律服务“进企业、社区、进街道、进楼院”工作具体要求,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首善之区,全面提升我区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推进社区和谐建设,为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保(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任务为主线,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问民计、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为主要内容,以“经济结构最优、城市环境最美、社会秩序最好、发展潜力最大”为目标,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重点,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作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城市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主要工作目标是:将加强律师工作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我区律师为经济社会提供有效服务,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满足社区居民出现的各类法律服务需求,努力推进现代化国际城市首善之区建设,使之我区的律师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三、主要任务
1、成立市南律师社区服务团。社区服务团人员由区属各律师事务所以熟悉"公司法"、"交通法"、"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等为主要内容并懂得房屋拆迁、房屋租赁、更名、家庭析产业务,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78名骨干律师组成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定向社区居民提供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利于增强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的素质和能力,培养社区居民具有自觉践行“四德”的社会责任感。
2、与街道居委会建立长期结对服务联系点。我区29家律师事务所依托各街道司法所,并与街道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团联系点制度,按照地域就近的原则,78名律师定向联系服务,我区78个社区,22家律师事务所与10个街道办事处结对子,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决社区居民因纠纷引起各种矛盾,全面构建社区法律服务体系。配合我区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8月底前,78名律师普遍在联系点开展两次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把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送到城市社区,积极为社区居民进行义务法律咨询,普遍提高“五五”普法律的知晓率。
3、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有效服务。加强与经济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本区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列出单子,分类排队,靠上工作。深入重点企业,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排查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做到心中有数。立足本职,积极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建议,帮助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健全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注意企业信贷危机、拖欠工资、资金异动、减员裁员、破产倒闭、业主逃离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帮助相关单位提出合理、合法、有效的解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提前做好防范、控制等工作。
4、帮助社区居民解决生活存在的涉法纠纷等问题。了解掌握“帮访”联系点企业、社区、“困难群众”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特别是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愿望、要求,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实事求是、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各种途径,面对面地向群众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自觉守法和通过法律正常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加强对群众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积极传授防侵害、防事故常识,不断提高群众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5、加大对外来打工人员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注重宣传与农民工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劳动合同及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的调解、诉讼活动。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五保户和特困户为重点法律帮助对象,每名法律服务团成员联系一名法律帮助对象。对行动不便和有紧急事项的社区居民做到上门提供法律服务。
6、指导律师为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服务“环湾保护、拥湾发展”大局,强化服务意识和民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作用,在“环湾保护,拥湾发展”进程中,进一步构建法律服务的平台,为我区招商引资、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出现的法律服务需求,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鼓励、支持律师参加市南律师社区服务团活动。广大律师要自觉践行“五者”要求,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把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工作;把服务经济平稳较快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职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踊跃参加,积极认真,乐于奉献,扎扎实实地做好律师社区服务团各项工作任务。
2、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律师社区服务团活动的督查力度,对活动内容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此项活动内容多,任务重,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必须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每位律师要高度重视,切实按活动规定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意识,把握政策。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宣传、说服群众,服务团成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法律服务和解释工作。
附件:1、市南律师社区服务团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南律师社区服务团名单
3、律师事务所与街道社区建立定向服务联系点律师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律师队伍 法律服务 实施方案
主送: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各街道办事处司法所
抄送:市司法局政治部、市律管处、区委办公室、区委政法委、政府办公室,存档。
青岛市市南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9年6月29日印
(共印26份)
市南律师社区服务团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赵伟东 市南区司法局局长 党组书记
副组长: 黄 海 市南区司法局副局长 党组成员
卢兴福 市南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党组成员
成 员: 陈余早 市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尹国忠 市南区司法局宣教科副科长
王玉凤 市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主任科员
梁 霈 市南区公证处主任
王一力 市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市南律师社区服务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主任陈余早,副主任尹国忠。
联系电话:88729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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