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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党建工作意见
制发机关:市南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0年4月12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性,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0年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时期,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繁重,推进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司法所建设和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等重点工作依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阻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是司法行政系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是更好履行本职职责使命的关键,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意识、转变党建工作观念、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推进党建工作落实,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二、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和分析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现状,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思想、制度、作风建设,完善党内民主、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党建工作全过程,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三、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党员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水平
  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总结运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促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取得实效。建立党委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群众的“帮带式”学习机制,营造党委理论中心组率先学、党组织负责人亲自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党员干部全员学、身边群众主动学的“五学氛围”,提高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管理党员干部、开展党建工作、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水平。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长效机制,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端正执法和执业理念,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要引导广大党员自觉把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第一需要,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广泛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方面的知识。
  要把理论学习与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业务发展、重大疑难问题、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特色和亮点工作推进等结合起来,边学习边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把学习先进典型、培树身边典型和开展经常性党建工作、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推动基层工作实践、推广先进典型等结合起来,边学习边培养,促进典型引导和党建工作开展。
  四、注重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要结合对基层司法所垂直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加强司法所党组织建设。要扎实推进建立党组织、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培养和发展党员、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等基础性工作,逐步确立党组织地位、发挥服务和推动行业发展的作用。
  认真开展“首善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将党建品牌创建纳入本单位整体规划,摆上重要日程,把“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作为党建品牌创建的重要内容,深刻挖掘单位服务特色,及时推出能够提升单位服务形象的党建品牌。
  把《公务员法》、法律服务人员“七个不准”、“诚信执业23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纳入党员队伍管理的制度体系;推进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的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教育;坚持法律服务行业党员执业情况检查、规范诚信执业、加强执业纪律约束和日常管理,在从严落实制度中优化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建设环境、强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员自律能力。
  结合扶弱帮困、“慈善一日捐”、“救助贫困失学儿童”、“捐助希望小学”等公益活动,建立有组织、有形式、有实效、有保障的党员社会实践机制,增强党员的奉献意识。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还要结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公益实践,扩大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党员的公众形象。
  准确把握广大党员的现实工作、生活和学习状况,对生活困难、患有疾病的党员要制定帮扶措施,帮助解决现实问题;对因工作矛盾、内部关系等因素影响党员思想情绪的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靠上或指定专人进行谈心谈话,面对面交流思想,切实从心理上关心和帮助党员走出思想误区,消除矛盾隐患;对个别党员个人自我要求不严、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党组织要根据其影响程度,以教育引导和党纪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帮扶教育,纠正错误思想和行为。对老党员、困难党员和家属,党组织要结合年度走访、慰问等活动,进行定期探访,了解生活和身体状况。
  五、大力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的职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建立面向公众的法律服务承诺和诚信、面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及法律咨询等各项惠民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确保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正、合理、有效地处理;积极参与行风在线互动、网络在线问政、社会民主评议结果使用等工作机制,推进“阳光司法”。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大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益电子网络平台,建立勤廉思想文化学习园地,定期分析研究政风行风、群众信访和投诉举报情况,严肃查办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坚决打击腐败问题。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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