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所涉及的价格是构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实体的实际购进价格或结算价格。调查的内容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产值;构成当年建筑工程实体的钢材、木材、水泥、地方材料(如砖、瓦. 灰、沙、石等)、化工材料(如油漆等)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作为活劳动投入的劳动力价格(单位工资)和各种费用的取费标准;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投资价格。
1990年,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开始制定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编制方案,1991年开始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调查频率为年报,调查企业600个,调查的工程近3000个。1997年,改为年报、半年报。1999年, 调查企业扩大到4500多个, 调查工程近10000个。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是一种非全面性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是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和其它费用投资完成额三部分组成的。因此,编制投资价格指数应先分别编制上述三部分投资的价格指数,然后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求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总指数。分工程类别和分行业投资价格指数由原始资料超级汇总所得。
计算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总指数的公式为:
I=∑IiWi/∑Wi
式中:I为投资价格总指数, Ii为分类价格指数 , Wi为权数。 即上述三部分投资的三年投资完成额的平均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