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 委
区 人 大
区 政 府
区 政 协
用户频道
我是本地居民
我是企业
我是投资者
我是旅游者
我是公务员
特殊人群
当前路径: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
>
市南政府文化新闻出版局
>
法律库
> 正文
在华外国人参加演出活动管理办法
制发机关:
文化部
成文日期:
1999-03-2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在华外国人参加演出活动的管理,维护演出市场的正常秩序,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下列人员:
(一) 受聘在中国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及随行家属;
(二) 外国企业、组织驻华机构工作人员及随行家属;
(三) 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人员及随行家属;
(四) 留学生、来华访问、旅游的人员;
(五) 其他临时来华人员。
经文化部批准来华演出的外国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演出活动,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有偿或者无偿表演。但是,自娱自乐的除外。
第四条 在华外国人参加演出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营业性演出单位和经纪机构邀请在华外国人参加营业性演出或者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参加演出活动,应当在演出前30日报文化部批准,在华外国人有受聘单位的,应当出具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函件。留学生、来华访问、旅游的外国人不得参加营业性演出或者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参加演出活动。
第六条 营业性演出单位、经纪机构邀请在华外国人参加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按照文化部批准的时限、演出场所、演出节目组织演出。如果变更,应当另行申报。
第七条 在华外国人参加非营业性演出,邀请单位应当在演出前15日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在华外国人有受聘单位或者学习单位的,应当出具所在单位同意的证明函件。
第八条 学校教学或者研究需要,邀请本校的外国专家和留学生参加非营业性演出,由所在学校批准;邀请其他学校的外国专家和留学生参加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征得其所在学校同意。
第九条 在华外国人不得在公园、广场、街道等公共场所自行组织演出活动。
第十条 在华外国人参加营业性演出所得报酬,应当依法纳税。
第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在华外国人参加营业性演出或者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参加演出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在华外国人参加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对邀请者给予警告、限期补办手续或者责令停止演出。
第十三条 在华外国人未经批准,擅自参加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依法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在华外国人参加以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为目的在广播电视演播厅内的演出,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部委网站---
中央人民政府
外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海关总署
中国电子政务网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版权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务院特区办公室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国内贸易局
国家煤炭工业局
国家机械工业局
国家冶金工业局
石油化学工业局
国家轻工业局
国家纺织工业局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
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海洋局
国家测绘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文物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省级政府网站---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南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台湾
内蒙古
宁夏
广西
西藏
新疆
香港
澳门
---科技相关网站---
中关村科技园区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威海火炬高新技术产业
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
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企业院所网站---
海尔
海信
澳柯玛
双星
青岛啤酒
朗讯
可口可乐
爱立信
英维思家电
金谷镁业
帝科精细化工
扶桑精制加工
捷特电子
---常用网站---
百度搜索
搜狐门户
网易163
青岛新闻网
新浪网
中华网
人民网
GOOGLE搜索
雅虎中国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栏目责任部门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航天四创软件技术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鲁ICP备05033294号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