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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南区委珠海路街道工作委员会文件 南珠海发[2006]36号 ─────── ★ ──────── 关于珠海路街道“创城”工作 责任分解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调动各科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积极性,促进街道“创城”活动的深入开展,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珠海路街道“创城”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一、党群科: 1、负责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落实工作。 2、制定街道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理论学习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 3、作为街道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精神文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街道“创城”工作。 4、制定街道“创城”工作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办公室: 1、负责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和热线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2、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3、负责年度开展诚信主题的集中教育活动。 4、负责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开展民族精神、城市精神教育。 5、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 6、社区普遍建立市民学校教学点,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 7、80%以上的社区有群众业余活动辅导员,并正常开展活动。 三、综治办: 1、指导各物业公司建立小区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种防火、防盗、消防设施符合标准。 2、教育、监督、检查各经营性娱乐场所杜绝无卖淫嫖娼、赌博等丑恶现象。 3、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等的管理。 4、制定“创城”期间综治工作具体可行措施。 四、司法所: 1、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2、法制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 3、街道、社区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五、街政科: 1、加强居委会民主建设,推进直选制度,依法直选的社区居委会≥80%的选民参与选举。 2、建立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制度。 六、城管科: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欧等不文明行为。 2、机动车道路面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的坑洼积水 3、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围档,工地整洁,出入运输工具干净。 4、街道环境整洁,卫生秩序良好。 5、制定“创城”期间城管工作具体可行措施。
中共市南区委珠海路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精神文明 “创城”活动 责任分解 通知 抄 送: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共印(10份) 承 办:党群工作科 200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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