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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滨风景区被评为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
【时间:2006年04月12日】   【来源 : 区建管局】   【字号    
  
  青岛海滨风景区近日被省文明办、省建设厅、省旅游局联合授予“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荣誉称号,这个荣誉称号是青岛海滨风景区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首批AAAA级旅游区”之后的又一重大荣誉。
  2005年,文明风景旅游区的创建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青岛海滨风景区管理处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对景区环境、基础设施进行了综合整治,各项管理不断加强,服务水平日益提高,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11月份,省创文明风景旅游区评审组对海滨风景区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和考核,最终青岛海滨风景区以较强的综合实力获得了“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荣誉称号。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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