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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残联康复工作职责
【时间:2008年04月03日】   【来源 : 残联】   【字号    
   
  1、         制定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区、街、社区三级康复组织领导机构体系,做好区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业务工作。
  2、         有计划的在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站(康复园地)并搞好管理和活动开展。
  3、         与定点医院配合做好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做好贫困精神病发药救助、盲人定向行走培训工作。
  4、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采取“直训”“家训”“推荐”的方法进行学龄前康复训练。
  5、         有计划的申报购置和配发残疾人辅助器具。
  6、         建立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档案及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
  7、         定期举办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者培训班。
  8、         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康复工作计划指标。
  9、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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