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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南区委档案局
【时间:2008年05月19日】   【来源 : 】   【字号    
  档案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关于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二)  制订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  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  监督、指导全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
  (五)  制定档案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的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
  (六)  收集和接收应由区档案馆管理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七)  整理和保管馆藏档案。
  (八)  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九)  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开展面向社会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十)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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