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结合区情,制定全区宣传思想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形势教育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综合治理、普法、群团、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的宣传教育。 (三)负责宣传推广各类先进典型。 (四)负责全区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宏观指导。 (五)组织、指导全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工作。 (六)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干部理论培训。 (七)负责全区党员思想教育,制定党员教育计划,负责检查、督导。 (八)负责了解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时期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九)负责做好政工人员的职称评审和培训管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项活动计划,负责文明单位的创建、评选、表彰和管理。 (十一)负责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指导基层落实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通联队伍的培训。 (十二)承办区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