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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南区委政法委员会
【时间:2007年11月30日】   【来源 : 】   【字号    
         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负责对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检查政法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制订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四)支持和监督区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大案要案。
       (五)负责政法信息工作;开展政法宣传工作。
       (六)制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区政法部门的区管领导干部。
       (七)协调管理区政法部门的信访工作。
       (八)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九)组织协调全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一定时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十)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管理。
       (十一)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综治办的工作。
       (十二)管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
       (十三)承办区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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