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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市南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时间:2007年11月30日】   【来源 : 】   【字号    
         中共市南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的有关决定事项,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
       (二)指导和组织区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的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三)负责区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审批区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和机关党组织、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组成及其书记、副书记的审批和培训。
       (四)负责区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教育、考察和审批。
       (五)组织指导区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对机关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六)组织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领导区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八)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
       (九)负责区直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十)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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