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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表工委
【时间:2007年12月03日】   【来源 : 】   【字号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具体组织区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和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协助代表组制定活动计划,建立和完善各项活动制度。
  二、负责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并及时联系妥善解决。
  三、负责区人大代表会议代表议案及会议和日常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四、负责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的有关事项。
  五、负责组织代表的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做好代表组长及联络员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工作。
  七、为市人大代表活动提供服务工作。
  八、负责代表活动经费的使用及代表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
  九、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好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走访联系代表的组织服务工作。
  十、做好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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