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新旧动能转换战略部署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对照中央、省最新政策规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前期清理的基础上“回头看”,我办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和“谁执行、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各单位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梳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附件:
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