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特殊群体心理疏导
二、牵头单位
司法局
三、实施步骤
第一季度拟完成:
1.围绕重要节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2.指导青岛市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备案;
3.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优化心理服务;
4.全面覆盖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前心理健康筛查评估;
5.持续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工作。
第二季度拟完成:
1.指导市企联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2.开展“和解万家”调解品牌和“智慧调解”系列宣传活动
3.持续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筛查评估档案;
第三季度拟完成:
1. 培树典型,讲好调解故事,组织推选金牌调解员;
2. 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室品牌化建设,提高品牌人民调解室建设覆盖面;
3. 提高个性化心理辅导率;
4. 提高司法所心理矫正室建设比例。
第四季度拟完成:
1. 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比例;
2. 评选命名市南区第三届“十大金牌调解员和十大品牌调解室”;
3. 提高个性化心理辅导率;
4. 司法所心理矫正室全部建成。
四、执行措施
1.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责任分解;
2.牵头单位安排专人对承担事项进行梳理,压责到人;
3.区政府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调度。
五、监督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市南区政务网政民互动栏目向我单位及时反映发现问题与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