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新增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项目
一季度研究工作方案;
二季度拟完成省局第一次双随机工作任务;
三季度拟完成双随机工作抽查任务50%;
四季度拟完成省局第二次双随机工作任务。
(二)新增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项目
一季度拟完成2500户;
二季度拟完成5000户;
三季度拟完成7500户;
四季度拟完成10000户。
三、执行措施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项目
1.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责任分解;
2.牵头单位安排专人对承担事项进行梳理,压责到人;
3.区政府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调度。
(二)新增市场主体1万户以上项目
1.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责任分解;
2.牵头单位安排专人对承担事项进行梳理,压责到人;
3.区政府督查室定期进行督查调度。
四、监督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市南区政务网政民互动栏目向我单位及时反映发现问题与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