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政协近日在规范协商议政工作内容和流程方面,连续推出了两个新动作:向中共浦东新区区委提出,以区委名义转发新区政协党组《关于加强协商在决策之前工作的试行办法》,制定《浦东新区政府与政协关于“协商在决策之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在随后的政府与政协联席会议上通过,将建立“两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互动机制、共同提出机制、共同协商机制和共同督办反馈机制列入其中。 近年来,上海浦东新区政协配合区委工作,努力将“协商在决策之前”落到实处。区政协通过协商议政报送的委员意见建议160余条,其中,得到区委书记、区长等领导批示达20余次,重点推进了新上海商业城二次开发,张江“科学城”、陆家嘴“金融城”建设和城市网格化管理等重要工作。 为确保政协协商议政围绕党政部门的中心工作,浦东新区政协确立了在制定协商议政计划前,主动向区政府办公室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征询年度新区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或议题,再结合政协委员关心的内容和特长拟定年度协商议政方案,最后经区政府与政协联席会议审定的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协商议政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和实效性。 来源:人民日报(顾意亮 邵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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