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协概况 政协要闻 重要会议 政协提案 建言献策 专委会活动 委员风采 学习园地 政协简报 文史资料
您当前的位置: 市南区政府网站 > 市南区政协网站 > 政协提案 > 提案知识
 
书写提案基本要求
字体: 【】 【】 【  

  书写提案的基本要求是要使每一件提案都有情况、有分析、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具体说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反映大事。所谓大事就是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反映大事才能体现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反映大事,才能体现出提案的参政议政水平。
  (二)言之有据。须有调查研究作基础,应避免“即兴之作”或信手拈来的“听说”、“据反映”之类。
  (三)案情清楚。须事实明确,言之有物并力求开门见山,语言简洁、说理充分、判断正确,避免笼统、空洞。
   (四)建议具体。必须针对案情,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力求具体和可行。
  (五)一事一案。坚持一件提案反映一件事情,如果一案多事,一是情况难于说清;二是无法确定承办单位。
  (六)书写工整。既体现了提案的严肃性,也是存档和提案处理工作的要求。如果字迹潦草无法辨认,会给处理工作带来不便,贻误时间。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版本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市南区委员会 ©2008
技术支持:市南区委区政府信息中心    责任部门:市南区政协
航天四创软件技术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