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 (二)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等方面有不同意见的; (三)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四)指名举报或揭发问题的; (五)内容空洞、笼统或主要情节未提供清楚的; (六)委员自己提出仅供参考的; (七)为委员本人或他人解决涉及自身问题的; (八)为委员本人或代他人有关司法诉讼方面的。 (九)提案事项超出本行政职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