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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由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南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联系电话:0532-519890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南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好政务公开品牌建设。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网上政府创新发展报告》显示,市南区在围绕公开解读、在线服务、互动交流等6个方面开展的评估中,位列直辖市和副省级市所辖县区中第27,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进入领先政府网站序列”。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围绕经济发展大局提升公开质效,健全政策文件全链条管理机制,整合相关重点政策文件,做好减税降费、重大项目等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民生保障、教育、就业等民生热点领域,举办政府开放活动二十余场次。2023年新增公开信息3445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37条、政府会议类信息63条、重点领域专题类信息64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6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365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96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951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持续健全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针对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区内联动跨部门会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区政府及各部门合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9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市场监管等领域,受理数量较2022年增长11.25%,与上年度增长幅度基本持平。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不断提升,答复质量稳步提高,引发复议、诉讼比例逐年下降。2023年因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共18件,与2022年相比减少30.8%。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细化公文的公开属性认定标准,从公文制发源头加强对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定期梳理主动公开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对已废止和已失效的公开文件及时予以标注。做好政府公报编发,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落实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要求,对现有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优化整合,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扎实推进政府网站优化建设,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专栏进行全面升级,进一步规范教育、医疗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优化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细化工作部署,印发 2023 年工作要点,列出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部署会议及专题培训3场,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100余人次参加,提升公开人员工作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0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15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26.5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5

    3

    0

    0

    0

    0

    17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4

    2

    0

    0

    0

    0

    7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9

    0

    0

    0

    0

    0

    5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171

    3

    0

    0

    0

    0

    1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1

    4

    2

    0

    2

    0

    4

    8

    0

    0

    2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南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还是存在不足,一方面,在主动公开文件的审查机制优化方面仍然存在提升空间。随着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的深入推进,主动公开领域的业务内容越来越广泛和专业,部分单位信息发布前的审查程序未能及时同步完善。另一方面,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质效有待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直达居民群众,业务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各行业自上而下转向政务公开培训开展相对偏少。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市南区将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单位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工作的审查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主动公开文件的审查工作的职责权限与任务分工,业务与公开责任并行,二是持续发力,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培训指导力度,特别是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指导,夯实各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和法定公开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市南区政府持续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印发了《2023年市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根据任务分工将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市南区共主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163件、政协提案122件,全部按期办复,相关办理情况已在市南区政务网公开。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优化政策发布时效与解读力度。落实政策发布三同步机制,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多样化发布政策解读,以通俗易懂的问答、图文形式让群众和企业能看的懂。二是深入推进了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开力度,建立行业领域的统一信息披露平台,避免了单位信息的公开碎片化。三是破解依申请工作难点,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机制,实现信息互动共享,会商共研,提高信息公开回复效率和质量。四是开展“政策市集”,向群众提供教育、医疗等政策宣传和咨询解读服务,政民互动不断增强。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可登陆市南区政务网(www.qdsn.gov.cn)查询及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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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解读】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