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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市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www.qds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市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邮编:266071;电话:88729108;传真:88729108;电子邮箱:xxgkldb@qdsn.gov.cn)。

    一、    概述 

    2016,市南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条例》和《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化水平,着力增强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2016年市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专门文件,统筹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实施季度统计、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各单位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情况,以此强化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与公文流转紧密结合起来。严格遵循《条例》对政府信息“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规定,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加强对申请内容的调查核实, 强化内部协调与沟通,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提高申请人的认可度,丰富告知书内容,避免模式化、增强说理性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6年以来,市南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发〔201617号)部署,组织制定《2016年市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南政办发〔201621号),细化、分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部门,加强检查监督,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民生信息、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

    (三)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落实同步解读机制,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公开后及时发布相关解读材料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加大政务舆情监测力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舆情督办工作,严格按要求做好调查处置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区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按要求第一时间获取上报,第一时间研判处置,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今年以来,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渠道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01次,其中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0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98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2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10次。强化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20166月,组织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代表,开展“见证城市发展、感受全域统筹”走进市南区开放日活动,活动中,市民代表们亲眼目睹、亲身体验了市南区“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要成就,对市南区推动区域均衡融合、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南区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主动公开力度,2016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1256条。

    1、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对市南政务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统筹规范栏目设置,消除栏目缺失和重复现象加强数据库建设, 完善政务服务热线网络在线问政政府信箱的服务功能,强化网上信息公开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信息公开成效,大力提升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实际工作变化情况,完善了全区信息公开目录,现共有26个政府部门,10个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目录,进一步明确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 提高了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全年通过市南政务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785条,其中机构信息类35;政策法规类835;规划计划类23;统计数据类11;财政信息类907条;民生类210条;其他类2764条。

    2、认真开展网站普查整改。按照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发布青岛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日常考核量化评分办法的函》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区网站监测,对各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及整改。根据抽查监测报告,及时通知相关网站所属部门,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报告进行整改,2016年共补充更新10个部门网站的120余条信息。同时督促部门网站做好信息内容保障,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自查整改,确保达标。

    3、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建设了涵盖政务服务审批系统、证照管理系统、证照信息数据库、证照查询系统、证照快递服务、微信排队取号服务为一体的“全过程一网式”应用平台,形成了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网上监控、大厅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服务新模式。全区全部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100%达到一、二级标准,75%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5%达到四级标准。

    4、推进便民服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涵盖了10个街道65个社区的网上便民服务大厅,为公众查询政务服务信息、网上办事提供统一的入口,网上便民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5、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通过区政务大厅、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和社区服务中心等,为公众提供政府公报、纸质文件、电子触摸屏、便民问答手册等多渠道查阅方式。同时提高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受理点的服务水平,快捷、高效、规范地受理公众申请。

    6、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公开力度。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32次;市南区官方微博账号“市南区发布”及各街道微博全年发布政府信息3054条;微信公众账号“微市南”及社区政务微信联盟全年发布政府信息3347条;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稿件3786篇。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依据《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鲁政字〔201676号),规范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管理工作。

    1)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12月,市南区编制完成并面向社会公布了《市南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青南政发〔201425号)(以下简称《目录》),共保留24个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123项。为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以及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青岛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58号),分别于20155月、12月,20166月、12月对《市南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四次调整,目前共保留17个部门(单位)的69项行政审批事项(不包括受市级委托的4项)。调整的文件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在市南政务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公布,各审批部门将本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各自的部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及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20153月份,《市南区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面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913项,其中,行政审批121项,行政处罚1359项,行政强制6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28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监督156项,其他行政权力147项。为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今年以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部门职责的调整,依据《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鲁政字[2016]76),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区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2次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分别印发《关于公布2016年第一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青南政办发〔201615号)、《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青南政发〔201651号),对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规范。目前,共保留27个部门(单位)的1915项行政权力事项(不包括受市级委托的4项)。其中行政许可69项(不包括受市级委托的4项),行政处罚1381项,行政强制6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30,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32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监督156项,其他行政权力175项。其中,取消27项权力事项、新增77项权力事项、调整103项权力事项要素。调整的文件和调整后的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及时在市南政务网、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公布,各有关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在本部门(单位)网站公布。

    3)及时公开政府部门责任清单。20157月份,《市南区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青南政发〔201524号)面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共确定了26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260项、具体责任事项997项,部门职责边界37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88项,公共服务事项96项。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分别在市南政务网、区编委办网上公布,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在各自门户网站(网页)公布本部门(单位)责任清单,主动向社会公开。

    4)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512月份,公布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保留7个审批部门的15项中介服务事项和7个审批部门的12项非强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编委办网、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站公布,主动向社会公开。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下发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为契机,做好全区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工作。今年通过悬挂横幅、在审批大厅及各市场监管所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年报通知、在各登记注册大厅放置《年报须知和操作指南》等方式过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市场主体对年报工作的认知度,对年龄较大,不会上网的个体工商户由工作人员现场帮忙录入,加强行政服务指导,切实履行好年报公示各项职责。201611日至630日,我区共有30080家企业、24313家个体工商户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5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合)年报率分别为87.36%99.81%,企业年报率较20132014年度分别增长2.29%4.27%。通过扎实推进2015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引导全区市场主体不断加强诚信自律,促进诚信市南建设。

     3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完善市南区网上行政处罚服务大厅建设,公开了1398项行政裁量权,并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事项、立案结案日期、处罚结果等进行实时滚动公示。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

     4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按照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建设了涵盖政务服务审批系统、证照管理系统、证照信息数据库、证照查询系统、证照快递服务、微信排队取号服务为一体的“全过程一网式”应用平台,形成了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网上监控、大厅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服务新模式。全区全部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100%达到一、二级标准,75%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5%达到四级标准。全面提升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实现了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多方共赢,为加快供给侧改革搭建了更为便捷的平台和渠道。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着力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及时公布支持双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采购项目公告、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公开的信息进行依法审核,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2016年已公示招标文件182个,内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招标控制价、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公告媒介、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询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中标(成交)项目公示147个,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基本信息、评审信息、中标信息、中标金额、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其中,废标项目公示24个,延期项目公示11个,均以独立公告的形式发布。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的全流程公开和信息共享,在采购计划的形成、采购流程的设计、采购行为的实施、采购结果的公示等方面均实现公开透明,切实做到采购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对阳光采购的顺利进行发挥重要作用。

     4推进收费信息公开认真梳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及部门明细。20165月,下发收费项目清理工作通知,要求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对政策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名单逐一对照落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并上报。20168月,对相关涉企收费单位进行了检查。规范收费行为,禁止超范围、超标准征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征收。要求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围绕改善民生推进公开

    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市南政务网以及街道、社区宣传栏及时公开低保办理及相关救助政策信息,并印制相关宣传材料发放至群众手中。与半岛都市报社区专报合作,刊登与民生相关的政策文件及便民服务事项,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惠民政策。严格按照部、省、市社会救助信息公示要求,公示信息的同时公开救助经办机构的监督电话,便于接受群众的问题反映和不实信息举报。严格按照“审核公示”、“审批公示”时限、范围进行公示,对享受低保救助待遇的人员信息实行“长期公示”。截至12月,全区低保家庭3164户、5009人,发放低保资金5310余万元,城市低保覆盖面为0.93%,补助水平107.5%;办理医疗救助3069人,发放救助金1325万元,救助人数同比提高163%,救助资金同比提高142%;救助城乡居民1062户,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330万元,救助力度同比提高了121%

    2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对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规划、政策、资金、措施和实施情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以及发放结果、入驻区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流程、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就业供求信息、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等分别通过市南区政务网站、市南区人社局政务网站、市南区人才网、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及各街道人社保障服务中心等不同途径进行及时公开公布,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落实上级部门各项人社政策,并做好同步解读,及时在区人社局网站公布政策解读详情,并通过街道人社中心组织辖区企业、群众进行宣讲解读政策,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业务部门通过座谈会、招聘会现场解答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3推进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16年通过市南区政务网站和各类新闻媒体公开了关于对西部棚户区(天津路59号等5个楼院、北京路73号等6个楼院、嘉祥路74号等2个楼院、西康路181号楼和2号楼、嘉祥路76号甲、西部零星片区域费县路60号等、青岛湾老城区区域平度路20号等、青岛湾老城区区域平度路59号等楼院、西部零星片区域单县路56号等、大学路12号零星片棚户区)、青岛地铁1号线青岛站、青岛地铁1号线江苏路站的房屋征收信息。

     4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在市南区政务网、市南区教育体育政务网、市教育局官网办事公开栏目,建立“市南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专栏,及时公开市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同时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举报和信访电话。尤其在招生入学期间,通过媒体报刊刊登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须知,通过学校、街道发放义务教育通知书,用各种形式向社会告知学校招生、报名等信息。对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也建立专栏,公示、发布相关文件及工作情况。

    2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市南区人民医院开设医院网站,对医院概况、动态及科室、就医指南、工作动态等信进行公开公示,方便广大居民了解、查询和使用。

    3)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利用政务网站、商超、农贸市场信息栏等载体,公布抽检结果等信息,在政务网站公示抽检信息15期,公示抽检信息2800余条,其中115批次不合格食品全部公示,让市民及时、便捷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同时,公开食品警示信息4期,通过网站主动回应舆情关切1次,通过媒体发布舆情引导信息8篇,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正面引导食品药品领域的舆论风向;另一方面,继续推行“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分级打分,全面评定辖区2302家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并将评定分级以笑脸形式公示在经营场所,保障市民明明白白消费;深入推动“明厨亮灶”工程,638家餐饮单位实施了“厨房亮化”,方便广大市民适时监督后厨卫生、择优就餐。

    (四围绕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完善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议题讨论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区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全区各部门细化了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同时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1624 号)精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主体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截至目前,全区共62个部门,除武装部、610办、人防办因涉密原因未公开外,其他应公开部门全部通过市南政务网按要求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同时,公开了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表、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等信息。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了款级科目,项目支出按功能分类公开到了项级科目。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市南区受理申请总数为216件。其中,网上申请200件,当面申请7件,信件申请9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接受的216件申请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30件,同意公开的39件,同意部分公开的9件,不予公开的20件,非本机关掌握的14件,信息不存在、内容不明确等其他情况104件。

    (三)收费情况

    2016年市南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而产生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4件,被依法纠错数4件。

    2016年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被依法纠错数2件。

    六、工作人员情况

    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80人,其中专职人员8名,兼职工作人员72人。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政务信息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一定差距,公开形式不够规范、内容不够具体,信息发布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等等。2017年,市南区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开展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市南区政府

    20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