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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市南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1-03-30

     

    序号

    项目名称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承办单位

    规划期限

    1

    《青岛市市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部署要求

    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区发展改革局

    2021年——2025年

    2

    《青岛市市南区推进社区助老食堂建设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32号)

    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区民政局

    2021年6月—2023年12月

    3

    《青岛市市南区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

    《青岛市市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青岛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区科技局

    2021年——2025年

    4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

    <关于编制2019—2030年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青规字〔2018〕57号)、《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鲁政办发〔2018〕39号)

    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区教育体育局

    2019——2035年

    5

    《青岛市市南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

    2021年——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