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专栏>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全周期管理>重大决策项目>市南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项目补贴办法
2019年6月19日,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市南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项目补贴办法》(青南办字〔2019〕51号),该办法实施后,在推动企业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隐患整治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成效。青南办字〔2019〕51号办法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文件的延续性,并结合工作实际,市南区对《市南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项目补贴办法》进行修订,以便于进一步健全全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激励工作机制,推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