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8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加快建成具有市南特色,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