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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 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 量,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优化完善居家社 区养老服务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2〕10 号)精神,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区民政局起草了《市南区进一步优化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措施》。《市南区进一步优化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措施》征求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决策依据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优化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措施的通知》(青政办发〔2022〕10 号)精神,我区对应出台区级相关政策文件。
三、研究过程
区民政局负责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市南区进一步 优化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措施》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四、重要举措
印发《关于印发市南区进一步优化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措施的通知》,明确我区优化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措施,计划2023年根据辖区居民的需求,科学选址布局,建设提升10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0处社区养老服务站,并全部具备助餐服务功能,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多更便利的居家养老服务。
五、出台的相关文件
青南政办发〔2023〕5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南区进一步优化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措施》的通知。
政策文件:
【现行有效】青南政办发〔2023〕5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南区进一步完善优化居家养老服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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