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法规文件>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 【文字解读】市南区养老服务惠民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11

    老年人福利补贴

    1.6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市南区老年人在青岛市地域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48小时内,可拨打400-1001-117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2.80岁老年人体检补助:具有市南区户籍的80岁(含)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可以领取150元的体检补助,每年重阳节前后集中发放一次。

    3.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市南区户籍老年人80-89周岁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每年重阳节前后集中发放一次。

    4.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100周岁(含)以上市南区户籍老人每人每月享受500元补贴,按月发放。

    5.老年人午餐补助:(1)在青岛市居住的70岁以上老年人到我区助餐机构就餐,每人每顿午餐补贴3元(周末及节假日除外);(2)市南区户籍、7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顿午餐补贴4元(周末及节假日除外);(3)市南区户籍的60岁以上低保、特困老年人每人每顿午餐补贴14元(含周末及节假日)。

    6.市南区户籍60岁以上的低保、特困老年人入住青岛市养老机构可享受每人每月2580元政府补贴。

    家庭养老床位签约

    1.政府购买型:本市户籍60岁(含)以上未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低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按照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等级,每月分别可享受400元、900元和1200元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护理型:本市户籍60岁(含)以上未入住养老机构、自理能力评估等级为25级的老年人,与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签约家庭养老床位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可减免3.5折费用。每月最多可补贴350元。

    3.适老化改造补贴:签约政府购买型、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家庭,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时分别可享受每户2000元、1000元的政府补贴。


    养老机构建设

    市南区目前有24家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可提供入住床位3746张,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等照料服务,以及健康管理、文体娱乐等综合性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及助餐服务情况

    市南区助餐机构已经实现街道全覆盖,各街道至少有1处助餐机构。2023年,市南区计划完善提升10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处社区养老服务站,全部具备助餐功能,全部建成后可增加300余处老年人助餐餐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具备老年人就餐、家政清洁、日间托养等丰富的居家养老服务。扫码查看助餐机构信息:

    咨询办理方式:可到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或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办理

    联系电话:0532-51989215(市南区民政局)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共青岛市市南区委、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主办
市南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承办
鲁ICP备05033294号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6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2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