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当前随着校园安全形势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对校园安全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原《市南区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青南政办发〔2007〕91号)已不能适应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需要。为有效提高全区校园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能力,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处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出台了《青岛市市南区处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机制、监测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责任追究、附则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适用范围。本预案明确了适用于青岛市市南区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整了上一版中“大、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表述,聚焦基础教育阶段。
(二)完善了工作原则。增加了“军地结合,公众参与”“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等原则,更加强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进一步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三)调整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处置校园突发安全稳定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及职责,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校园突发安全稳定事件风险评估,指挥相关成员单位调集所属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分析研究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指导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一般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应对处置等。
(四)新增风险评估与事件分级。新增了风险评估和事件分级板块,明确列出台风、地震、踩踏、火灾、公共卫生等校园安全风险类型,并将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增强了预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五)新增“监测预测”内容。新增要求建立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明确预防和预测机制,强化了事前风险管理的系统性,细化了“应急处置”流程。
(六)调整了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分级机制。按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级别划定,明确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具体规定了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四级响应程序。将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级别划定与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分级有效衔接,加强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
(七)扩充了应急处置措施。新增社会动员、应急联动、扩大响应等机制,细化了技术保障、生活保障、避难场所保障等内容。全方位提升了应急保障能力,更加符合现代应急管理需求。
(八)优化了信息上报机制。根据迅速、准确、直报、续报信息报送原则,建立了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信息报送内容,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三、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电话:0532-51989263。
相关文件:
【现行有效】青南政办发〔2025〕3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南区处置影响校园安全稳定 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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