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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目录清单每年第一季度由市政府研究确定,经市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贯彻落实以上文件要求,推动决策部署依法依规制发,市南区按规定制定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制定意义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文件内容,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关乎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顺利实现。决策事项的确定,是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的前提和基础,编制年度重大行政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计划性,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落地提供程序约束。
三、制定过程
根据《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市南区于一季度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对2025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3项决策事项,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纳入区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于2025年3月25日印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青南政办发〔2025〕7号),并于2025年3月25日在市南区政务网上对外进行公布。
四、决策内容
《市南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专项规划》: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青岛市全民健身条例》精神,区教体局委托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市南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专项规划》。规划共分为七大部分,包括总则、现状评估、发展目标和规划策略、配置体系及标准、需求预测、空间布局、实施建议等内容,在严格衔接市级体育专项、市区级国空、控规等相关规划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线发展、中心聚集、多点网络”的空间布局结构,为市南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发展提供指引。
《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强区的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建设科技强省、科技强市的工作要求,区科技局计划在深入广泛学习调研基础上,制定《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科技强区的若干政策》,旨在全面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壮大高科技企业群体,吸引高层次人才集聚,构建协同创新生态,为市南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青岛市市南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青岛市市南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结合市南区实际,积极对接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科学谋划市南区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编制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编制背景对“十四五”期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进行总结梳理,并展望“十五五”期间面临的形势。总体要求主要包括《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并结合市南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确定各项指标。重点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十五五”期间全面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山海城共融的美丽青岛要求,实现各项指标而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是支撑重点任务实施的各项具体工程。保障措施是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各项措施。
政策文件:
【现行有效】青南政办发〔2025〕7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