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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解读】《市南区餐饮业禁设区域地址目录 (2026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5-15

    一、修订前后异同点

    2026年根据餐饮禁设区域动态调整原则,区商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区餐饮业禁设区域进行了年度动态调整汇总更新工作,制定了《市南区餐饮业禁设区域地址目录(2026年)》。此次餐饮业禁设区域划设共涉及11个街道,动态调整14处,其中纳入东海西路33号、闽江三路1号等新增禁设区域11处,移出南京路181号等原有禁设区域3处。

    二、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一)坚持审慎适度原则,既划设禁设区域,也区分经营类别。在进行餐饮业禁设区域划设时,针对已有餐饮项目应采取综合考虑、严格区分、审慎适度原则。项目是否产生油烟按照国家和省餐饮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执行,即仅限于将煎、炒、烹、炸及烧烤等工艺的项目纳入禁设管理,对从事蒸、煮、烫、涮和冷冻食品、凉菜加工等工艺的项目,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甜品店、饮品店、咖啡店、蒸点店、面包房、蛋糕店、茶艺店、水饺店、包子店、米线店、麻辣烫店、肠粉店、馄饨店、排骨米饭、黄焖鸡米饭、面馆、电火锅店等经营项目,不划入“禁设”范围。

    (二)坚持动态调整原则,依法依规动态调整。本次划设“禁设区域”范围后,将根据法定禁设依据的变化、新建房屋及建筑房屋性质改变、具体点位客观情况变更等情形及时依法予以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度由各街道进行一次汇总统计更新,必要时组织居民、经营企业(业户)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每年区商务局进行一次全区公示(公布)。

    (三)坚持不搞“一刀切”原则,尊重历史和现状,区别对待。在本次餐饮业“禁设区域”范围正式公布实施之前已经存在的经营项目(现有项目),即使在公布的禁设区域内,在行政管理和执法上应避免采取“一刀切”方式处理,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及存在严重污染环境、影响恶劣的情形外,不宜采取直接关停的措施。禁设区内现有项目许可证照需变更的,行政许可部门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时依法予以审批。禁设区内现有项目存在油烟噪声扰民违法行为的,按照《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三、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市南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0532-51989437

    政策文件:

    【现行有效】青南政办发〔2026〕5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市南区餐饮业禁设区域动态调整地址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