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张国权 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问:哪些决策可以被认定为重大行政决策?
答:总体而言,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决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四)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五)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政府内部事务管理决策,不适用该规定。
问:如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需要履行的程序都有哪些?
答: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
问:市南区已经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请您谈一谈看法。
答:市南区人民政府通过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清单化方式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和名称,在部门上涉及区科技局、区教育体育局等3家单位,要求各单位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提升了决策实施的保障力度;在内容上涵盖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公共建设等多个领域,通过精准化管理,向公众清晰展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方向,更好地回应人民的诉求和期待,提升政府的民意基础和合法性。该目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特别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政策文件:
【现行有效】青南政办发〔2025〕7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对《市南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