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将《市南区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立改废情况和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变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市南区司法局
市南区证明事项实施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