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市南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
青岛市市南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市南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根据国家、省、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市南区实际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强化公益普惠、坚持巩固提高、推进科学保教、提升治理能力”的基本原则,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公益普惠、优质均衡为发展方向,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巩固优质普惠资源配置,强化依法治教和依规办园,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构建“普及普惠、规范优质、开放多元”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幼有善育,师有乐教”的发展蓝图,让适龄幼儿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发展目标
(一)学前教育高水平普及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充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巩固“公办为主、民办补充”资源配置格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高于92%,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
(二)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逐年增长。落实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逐年提高,高于上一年全省平均水平。
(三)师资队伍专业素养持续提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学前教师队伍,改革培养培训方式,提高教职工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批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名园长、名师。幼儿园保教人员全面实现数量达标,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100%,园长和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99%。
(四)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不断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扩大,省、市级示范类优质园占比达到85%。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打造“慧玩空间”游戏品牌,全面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加强融合教育试点研究,健全保教质量评估体系,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十四五”期间市南区学前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内容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1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9%以上 |
99%以上 |
99%以上 |
99%以上 |
2 |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90%以上 |
90%以上 |
92%以上 |
92%以上 |
3 |
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
60%以上 |
65%以上 |
70%以上 |
70%以上 |
4 |
优质园占比 |
78% |
80% |
82% |
85% |
5 |
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6 |
园长和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 |
97% |
98% |
98% |
99% |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经费。强化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的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逐年提高,高于上一年全省平均水平。聚焦学前教育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中央和市级支持我区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引导激励作用。(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
2.保障幼儿园教职工待遇。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非编制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编制教师平均工资的80%。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探索将局属公办幼儿园中保育、食堂、安保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公办幼儿园和承接主体应当依法保障相关劳动者权益。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幼儿园应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3.保障足额拨付生均经费。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随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足180人的公办幼儿园,按照18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幼儿园可持续发展。根据青岛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对普惠性民办园实行分级管理,并按照等级确定财政补助标准,原则上最低补助标准不低于我区公办幼儿园生均补助标准。(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
4.保障学前教育资助经费。按照相关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生均资助标准一档2400元/年以上,二挡3000元/年以上。免除公办幼儿园残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保教费,对普惠性民办园符合条件的幼儿按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补助。对接收残疾幼儿的幼儿园按照当地普通初中10倍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予以补助。(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
(二)优化普惠性资源结构和办园条件
5.加强幼儿园规划建设。落实《青岛市市南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年)》,根据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进程及区政府工作部署,适时调整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结合实际修订城镇居住区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配套幼儿园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应达到同步规划设计、同步供地、同步达到建设条件、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六同步”要求。结合城市更新建设计划,有序推进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增加学位供给。华润悦府二期幼儿园、天山小区配套幼儿园、八大湖配套幼儿园投入使用;推进锦绣华城幼儿园建设工作。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回头看”,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防止出现反弹现象。(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建局)
6.精准扩增公办学位。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举办为公办幼儿园。完成锦绣华城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新增学位180个。本着“创新办园体制,盘活区域资源,精准扩增学位”工作思路,鼓励支持国有企业举办公办幼儿园,未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利用国有资产依法举办的幼儿园,符合《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2 号)等规定的,可依法申请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到2025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70%以上。(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城建局、区委编办)
7.持续改善办园条件。加大幼儿园改造和扩建力度,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设计装修,按计划分年度对局属公办幼儿园园舍进行维修改造,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指导幼儿园配足配齐各类设施设备、玩教具及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满足办园特色发展及幼儿使用需求。(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建局)
(三)加强教职工队伍专业素养提升
8.优化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定期核定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加大局属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力度,严禁“有编不补”。到2025年,编制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使用率不低于 70%,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含人员控制总量)占比达到 70%以上。选优配强幼儿园干部队伍。民办幼儿园参照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严格落实教职工持证上岗,幼儿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不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调离幼儿教师岗位,逐步提高教师学历水平。(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委编办)
9.实施强师优师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依据“师德为先、幼儿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教育的全过程。加强幼儿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师德失范问题实行零容忍。逐步提高局属公办幼儿教师学历水平,进一步提升局属公办幼儿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加快推进名园长、名师工作室建设,重点培养市级名园长后备人选3名、市区两级名师后备人选至少20名。(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10.强化园长教师培训。实施新一轮园长、幼儿教师全员分层分类培训,持续深入推进园长、区域名师、骨干教师、男教师、新教师等培训项目,多措并举赋能园长、教师专业成长,促进教师梯队建设。提升园长综合素养,建立园长任职培训制度,实现园长任职培训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定位教师培训需求,创新培训方式,激活教师发展内驱力,实现主动学习与合作学习,推动教师能力进阶与教学实践的改进。以“名园长、名师+”为引擎,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培养一批优秀教师和有影响力的教育名师。(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四)全面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
11.优化联盟办园改革深化工程。完善“资源共享、管理共融、师资共育、文化共建、课程共研、发展共赢”联盟办园机制,探索“协同共进、联动发展”模式,深化一对一联盟互助机制,实现全区幼儿园联盟办园参与率达到100%,推出一批成果显著的示范性联盟。深化联盟治理体系,线下线上融合,形成模式多样化、内容特色化、管理现代化、效益最大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交流和深度互动机制,开展联盟办园绩效评价。突出改革创新和民办帮扶,充分发挥优质园指导服务阵地作用,联合开展高水平的家园社课题研究、师资培养、课程开发、特色培育等活动,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和优质园创建方面的作用,加强保教质量过程评估,到2025年,新增优质园(省一类及以上幼儿园)4所,优质园占比不低于85%。(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12.推动学前教育教研改革。深入推进幼儿园教育教研改革,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建立覆盖区域的教研指导网络,明确学前教育教研工作任务,鼓励幼儿园结合实际探索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幼儿园科学提高保教质量。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强化内涵发展,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开展交流展示活动,召开课程建设推进会、组织教育教学评优活动等,进一步树立科学的课程观、儿童观,不断提高幼儿园课程实施质量。(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13.实施幼儿游戏提升工程。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精神,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丰富与完善区域游戏研究制度,探索多元化创新型教研方式。优化幼儿园教育环境,拓展幼儿园游戏活动空间,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活动材料,让幼儿在与环境互动中得到全面发展。以深入观察儿童为核心,进行积极有效的师幼互动,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在活动中获得有益经验,快乐健康成长。将推出幼儿园优秀游戏案例、幼儿园优秀教研等游戏研究成果经验,形成具有市南特色的游戏智慧。(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14.深入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建立幼儿园与小学协同合作机制,推出市南区幼小衔接优秀案例、教育实践经验。充分发挥14个幼小衔接协作体,9组18个示范园、示范校引领带动作用,建立并全面运行行政推进、课程实施、教研支撑、协同共育、教师培训、专项治理、督导保障的衔接机制,实现幼小衔接的双向奔赴。加大宣传和家教指导力度,通过电视媒体节目、市南教育体育公众号平台连载、运用家长学校等方式引领家长树立科学幼小衔接理念与方法,做好家园社协同育儿。(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
15.创新开展融合教育。构建市南区“悦纳赋能”融合教育良好生态,秉承开放、包容、多元的“悦纳”人文理念,形成部门协同、家园社协同、师幼协同多方“赋能”的生动格局。建立政府主抓,教育牵头,财政、民政、残联、医疗等部门联动发展的特殊教育服务网络,保障学前融合教育发展。与高校合作开展系统性培训,促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加大行政推进,强化研训联动,实现“四个百分百”:区域幼儿园融合教育研究参与率100%、融合幼儿及家庭科学指导服务率100%、全员专业培训覆盖率100%、试点园成果展示推广率100%。(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16.实施全环境育人工程。将品德启蒙教育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全过程,帮助幼儿在实践中体验社会行为和社会情感。健全家园社协同育人十大机制,每学期确保每个幼儿家庭至少一对一联系1次,每学年幼儿园组织家长需求调研不少于4次,向每个家庭提供不少于8课时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扩容家庭教育课程资源,全面提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服务站功能,培育和建设一批家园合作共育基地园。根据省市要求开展幼儿园延时托管收费服务试点工作。(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发改局)
(五)提升幼儿园治理能力
17.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要健全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确保幼儿园门口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全面达标。构建联防联控有效机制,公安机关要优化上放学时段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强化幼儿园周边重点巡防,落实好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幼儿园周边无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行为。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公安市南分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8.实施幼儿园规范管理强化工程。落实《山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基本规范》《青岛市幼儿园办园行为负面清单》《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市南区幼儿园精致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强化对幼儿园全面动态监管。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幼儿园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五险一金”待遇保障等情况纳入普惠园认定和幼儿园年检内容。治理不规范办园行为,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治理,建立部门联动的无证园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无证办园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公安市南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19.优化幼儿园招生工作。充分考虑入园需求、幼儿园布局、人口变化等因素,继续实施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普惠性幼儿园按照划定的服务范围,满足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的需求。科学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流程,优化招生服务,实施报名、录取网上办理。逐步将班额控制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要求,基本消除“大班额”,杜绝“超大班额”。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卫健局)
20.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根据定价管理权限,每3年进行一次公办园保教费成本调查或监审。实行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3-5年核定一次保教费收费标准。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及其他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类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倍,合理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政府指导价。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缴入同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将保教费收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办幼儿园发展,不得将保教费收入用于平衡预算,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保教费收费资金。(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
四、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幼儿园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幼儿园党组织作用,保障正确办园方向,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厚植立德树人基础,加强党组织在幼儿园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作用,从思想、政治、行动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多措并举,保障幼儿园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区政府统筹、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体系,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编制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做好幼儿园的规划以及用地保障。区城市建设部门要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配套幼儿园建设、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政策。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定价和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按职责做好托育机构相关工作。金融监管部门要对民办园并购、融资上市等行为进行规范监管。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幼儿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审批部门要根据当地学前教育发展需要依法做好民办幼儿园审批和法人登记工作。税务部门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做好幼儿园税费减免工作。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幼儿教育的宣传指导。
(三)强化督导评估。实施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程,加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2024年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标准。落实教育部、山东省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和幼儿园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有关要求,强化过程评估。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确保每5所幼儿园配备一名兼职督学,对责任区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督导。
(四)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学前教育典型经验,积极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弘扬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新时代幼儿教师形象。教育部门和幼儿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途径,讲好市南学前故事,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
【动漫解读】《青岛市市南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文字解读】关于对《青岛市市南区“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