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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有效】青南政办发〔2024〕18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4-12-26
    • 发布日期:2024-12-26
    • 发文字号:青南政办发〔2024〕18号
    • 发文单位: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有效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3月26日印发《关于公布市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青南政办发〔2024〕5号),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推进情况,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市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后目录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市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后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责任单位

    1

    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市南区

    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