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3月26日印发《关于公布市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青南政办发〔2024〕5号),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推进情况,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市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市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后目录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市南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后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责任单位 |
1 |
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青岛市市南区 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