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3月31日决定,任命:
隋金秀挂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1年)。
现予以公布。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青南政发〔2025〕7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隋金秀挂职的通知.docx
青南政发〔2025〕7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隋金秀挂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