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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有效】青南政发〔2026〕24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南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6-07-23
    • 发布日期:2026-07-23
    • 发文字号:青南政发〔2026〕24号
    • 有效性:有效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南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3日    


    市南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青岛市人民政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等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措施,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市南区乐业服务“六个行动”,聚力图强、奋勇率先,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示范区贡献力量。

    二、具体举措

    (一)围绕就业促进机制,实施产业带动就业行动

    1.强化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强化就业与“1+6+1”产业发展融合,在制定相应产业发展计划、政策时充分考虑促进就业等因素,综合研究带动就业情况。探索打造“产、城、人、业”融合发展就业模式,构建就业与产业联动微循环,通过循环机制及时推送就业岗位、就业政策、就业活动等信息,促进供需对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大数据局配合)

    2.积极培育就业新动能。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海洋科技、生命健康、新能源等就业新动能,努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就业,支持灵活就业等新业态、新职业,催生新的就业增长点。结合辖区产业特色,充分挖掘康养、家政、教育、医疗、旅游等服务领域吸纳就业潜力。探索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积极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区及就业友好型街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大数据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3.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社保补贴、稳岗扩岗等政策,具体执行标准和实施期限,根据上级政策确定。强化吸纳就业倍增效应,对每年吸纳就业数量较多、示范效应好的市场主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用工服务等保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区财政局配合)

    (二)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实施职业技能提振行动

    4.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培训多元供给体系。重点推进人工智能实训基地建设,以提升技能促进就业。持续优化技能劳动者队伍结构,完善多元化评价方式,打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完善以企业、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举办具有区域特色的职业技能大赛。深入开展“微技能”培训,持续发展夜校培训等新模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区总工会配合)

    5.探索开展“人工智能+高质量充分就业”行动。探索人工智能与就业协同发展,积极发挥人工智能在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和赋能传统就业岗位方面的作用。支持人工智能相关市场主体与院校共建人工智能见习、实训、培训基地。打造数智就业新模式,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职业指导、供需匹配等领域深度应用,实现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区工信局、区大数据局配合)

    (三)围绕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重点群体帮扶行动

    6.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持续搭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实训平台,挖掘一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常态化开展高校毕业生游学等职业体验活动,提升区域吸纳青年就业能力。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实行“一人一档”清单化服务,按要求联系对接、提供专项就业服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7.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强化登记失业人员管理服务,通过送岗位、送政策等服务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强化城镇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持续提升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8.促进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化妇女就业创业环境,依托家政等产业,挖掘一批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持续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保障残疾人就业合法权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退役军人局、区妇联、区残联配合)

    (四)围绕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赋能行动

    9.构建OPC创业服务生态。搭建一批OPC创业者服务驿站,形成创业服务矩阵。在创业型特色街区等场所推行OPC创业者“个人创业一件事”服务,打造“落地有保障、成长有政策、发展有生态”的OPC全链条特色创业服务模式。开展OPC创业者陪跑行动,建立导师队伍,常态化开展创业指导、资源对接等活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区工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0.开展多元创业培训。落实创业培训等政策,根据创业的不同阶段和不同业态,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开展创业陪跑行动,联合金融机构等开展创业赋能活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区财政局配合)

    11.健全创业赋能载体。强化青年人才创业孵化平台等赋能作用,为各类创业者提供便利化、全要素专业服务。根据辖区特色,持续支持建设创业型特色街区。支持社区根据自身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居民情况,充分利用闲置空间建设社区创业“微工厂”。支持举办社区创业赛事,推出一批有市场、成长性强的“微创业”项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2.推进金融支持创业。充分挖掘金融助力创业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推广“创贷+商贷”模式,支持创业孵化载体、金融机构、高校等建立“创贷驿站”,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提高综合金融服务质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助力创业企业茁壮成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区财政局配合)

    (五)围绕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就业服务提质行动

    13.夯实公共就业服务基础。完善15分钟就业服务圈,持续探索“15分钟就业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融合建设。实施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打造标准化服务流程,推动公共就业服务精细化、精准化发展。统筹推动零工之家、零工驿站和就业服务站等提档升级,提升人力资源供需匹配精准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4.持续丰富公共就业服务资源。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与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共建推广课堂、就业实训中心,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岗位适配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与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5.积极营造乐业氛围。探索结合各类节日、活动融入就业服务,积极营造积极向上的就业文化环境。探索打造“就业·我护航”“创业·我来帮”“培训·我助长”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形成独特品牌优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六)围绕就业友好发展环境,实施就业权益保障行动

    16.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作用。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探索开展用工主体HR赋能等活动,打造特色鲜明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格局。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配合)

    17.防范化解规模失业风险。加强行业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增强风险预警预判能力。落实失业保险金等政策,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18.保障平等就业权利。持续深入落实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政策宣传。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就业扶持等支持体系,打造生育友好就业环境。加强市场主体用工指导,推动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净化市场招聘环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区卫健局、区妇联配合)

    19.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作融合机制。加强劳动用工监管,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能。完善农民工服务保障机制,全力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 区总工会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强化对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增强责任部门工作合力,确保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加强支撑保障。落实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推动各项就业政策落地见效。强化数据统计和监测,做好市场主体用工监测和失业风险的预警,防范规模失业风险。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探索务实有效的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措施,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等加强就业工作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重视就业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对《市南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对《市南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