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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祥龙:
你对被申请人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你投诉举报事项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7月30日作出青南政复受字〔2026〕269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因你在本机关预留的手机号码无法接通,经你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无法妥投,本机关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该《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现将青南政复受字〔2026〕269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向你公告送达。
附件:
青南政复受字〔2026〕269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