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市2022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有关要求,针对群众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和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我局特制定2022年市南区放射诊疗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范围及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随机抽取部分放射诊疗单位。
(二)检查内容及抽检项目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
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
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
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
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
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
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
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
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
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
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2月-4月)
我局制定具体实施计划,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要求,并组织开展单位自查。
2、集中检查及督促整改阶段(2022年4月-10月)
结合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做好放射诊疗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科室要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依法及时公示。
3、信息总结上报阶段(2022年11月)
根据工作要求汇总分析监督检查信息情况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