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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南区“夏病春治”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公示(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5-04-18


    一、市南区天天渔港海鲜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不符合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有关应保持场所环境整洁的要求案

    2025年3月20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重点区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整治中发现,市南区天天渔港海鲜大排档(个体工商户)存在后厨部分餐饮具未密闭存放等卫生问题,不符合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有关要求。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市南区一九零三渔港人家家常菜馆(个体工商户)不符合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有关应保持场所环境整洁的要求案

    2025年1月7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重点区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整治中发现,市南区一九零三渔港人家家常菜馆(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后厨操作间环境卫生整体较差,不符合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有关要求。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市南区东福楼饭庄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案

    2025年3月20日,市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重点区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整治中发现,市南区东福楼饭庄后厨烧烤间中存在过期的未使用的牛肉酱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当事人称该调料系库存,未曾使用,现场能提供上述食品供货商的资质等索证索票相关材料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确认,认定其涉嫌构成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