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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行政裁决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被请求人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 名 |
主要事实 |
行政处理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理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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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南知法裁字〔2025〕1号 |
“包装袋(大颗粒红豆馅)”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
请求人:青岛北美林食品有限公司 被请求人:市南区汇宝家食品店 |
92370202MA3R9DXQ4C |
罗家锋 |
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既不相同,也不相近似,未落入ZL202230069086.9号专利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不构成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
种类:行政裁决。 依据:《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二十六条 |
驳回请求人青岛北美林食品有限公司的请求。 |
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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